
一、债务人死亡欠银行的债务怎么办
法律规定,继承人需以遗产价值为限,支付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无义务承担超出部分,除非自愿。这意味着,遗产继承人在继承时,仅需用遗产价值充抵债务,不足部分无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借款人离世后,担保人仍需负责。
由于借款人的去世并不导致其所负债务立即消除,因此在未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有义务继续履行其作为担保方所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关于担保人责任的具体承担方法,通常依照此前的协议规定来决定。
担保人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主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两大类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否终止
债权人的过世并不必然导致诉讼时效期限的中止或终结。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从权利持有人知晓或理应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及负有还款义务者之日起算计。
针对上述情况,若债务人离世时仍留有遗产,并且有合法继承人继承了这些财产,那么这些继承人就必须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在此种情形之下,诉讼时效通常并不会因为债务人的离世而立即终止。
然而,如果债务人离世后并无任何遗产留下,或者虽有遗产但却无人继承,甚至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这将可能对诉讼时效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评估。
总而言之,债权人的离世并非是诉讼时效期限终止的唯一决定性因素。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被继承,继承人需要以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来清偿债务。如果遗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不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他们则不必承担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对于银行的债务,继承人应当首先用遗产清偿,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继承人可以选择不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



